根据《201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》要求及安排,经研究决定,拟聘用罗娟同志为我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公示期7天(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)。对拟聘用的以下同志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,于2011年11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招聘单位(邮寄地址为:柳州市文昌路66号;邮编:545006),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2011年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公示2.doc